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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少数民族书画展作品征集启事
发布日期:2015-06-10 10: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今年9月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及年底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2015年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工作取得的成就和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丽水市少数民族书画作品展,现向全市范围征集参展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丽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美术馆  

丽水市美术家协会

  丽水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市美术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会员及全市美术、书法爱好者。

  三、征稿要求

  1、作品主题:反映我市民族工作成就,各族人民精神风貌,民族风情,民族文化,民族习俗,以及与少数民族相关的古典诗词歌赋、名人名言等。参赛作品要求未曾参加过国内外各类书画比赛、符合主题要求的新创作作品。

  2、作品体裁:美术作品仅限国画作品,书法作品仅限毛笔作品(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3、作品规格:所有作品一律竖式,尺幅不超过6尺整纸。

  4、注意事项:所有来稿一律不收费用,来稿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工整的字体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5、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所作。来稿由主办方统一装裱,恕不退稿。主办方对应征的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所有参展作品由主办方统一收藏。凡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主办方的版权要求。

四、征稿时间及展览安排

  1、征稿时间:从2015年6月10日起至7月31日止。

  2、展览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1日至16日,在丽水市美术馆展出。

  五、评奖及待遇

    主办单位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美术、书法作品各50幅参加本次展览,并分别评选出优秀作品20幅。所有入展作品一律编印成册,作者每人1册。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市美术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六、投稿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丽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处(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1334办公室)

    邮编:323000

  联系人:徐 

  联系电话:2098760、15857808008(678008)

 

 

                                 丽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6月8日


附件

丽水市少数民族书画展作品征集启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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