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3号)精神,市政府拟制定《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现将我局代拟的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于7月13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到市民宗局。无论是否有修改意见,都请予以反馈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吴燕,联系电话:2098759,传真:2098762。
附件:《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民宗局
2015年7月3日
附件
0709关于征求《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