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市民宗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行政中心13楼1323室,邮编:323000,电话:0578—2090923,电子邮箱:ls.tzb@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市民宗局将按照《丽水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具体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完善机制,工作措施得力。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并依托办公室配备2名兼职人员,固定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分工,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两次召开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大培训力度,把《条例》和《暂行办法》等纳入民宗干部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网站管理意见、信息审核与发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确定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公开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对专职信息员上网发布的信息负责审查把关,建立起严格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大公开力度,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逐步规范政府信息分类,重点围绕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在保障信息质量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信息量,以便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扎实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梳理完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做到分类公开。
(四)创新载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政府门户网、丽水统战网是第一公开平台,同时采用信息简报、新闻媒体、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辅助性公开形式。以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慈善周等系列活动。加强与省民宗委和《丽水日报》、丽水电视台等本地新闻媒体联系,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努力形成促进民族宗教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度,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动公开政策法规文件8条,业务工作50条、人事信息2条、公开年报1条、帮助指南0条。2016年度丽水统战网发布信息33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公开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文件类信息、决策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丽水统战网、《丽水统战工作》简报、公共查阅点、报纸电视以及其他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6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5件,全部属于政府内部工作安排、内部流转。
四、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以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公开意识有待强化、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提升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点从两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公开信息保密审查,防止和杜绝失泄密情况的发生,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有效公开。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的方式,突出立体式的信息公开,通过《丽水统战》刊物、政务微博、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培训,努力提升业务本领,加强与信息公开中心沟通联系,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2016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
附件
2016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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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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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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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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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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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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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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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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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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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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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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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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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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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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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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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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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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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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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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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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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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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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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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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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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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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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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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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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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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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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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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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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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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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时办结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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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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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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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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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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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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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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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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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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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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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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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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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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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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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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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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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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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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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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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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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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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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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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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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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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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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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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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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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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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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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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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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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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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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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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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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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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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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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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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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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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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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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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