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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民族乡村振兴”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19-04-04 16:33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八八战略”为引领,“两山”理念为指导,实施丽水争当全国民族乡村振兴排头兵行动,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进一步推动丽水民族乡村高质量绿色发展,努力为全国民族乡村振兴、民族地区全面小康提供“丽水样本”,结合丽水实际,特举办丽水市“民族乡村振兴”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

承办单位: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丽水市青年摄影家协会、处州晚报

二、征集主题

作品须反映丽水推动民族乡村振兴,把民族乡村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生态优美、风情浓郁的美丽乡村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摄影取材必须在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全市7个民族乡镇、212个民族村范围内(详细村镇见附件)。内容包括少数民族地区自然风光、村容村貌、民居环境、民族文化活动、民族传统工艺、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等,重点突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走在前列”“志不求易,事不避难”要求,能充分反映“丽水之干”、“畲族忠勇文化”等精神的先进人物事迹,展示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生态产业,展现风情浓郁的民族特色。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和谐、积极向上。

三、征集时间

201944日至81

四、征稿细则

1.征稿对象:面向全国各地社会各界摄影工作者和摄影家、摄影爱好者。

2.投稿作品须在2015年后拍摄,形式、风格不限,相机、手机拍摄不限。单幅、组照、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每组数量限48幅)。

3.所有投稿作品均采用电子照片形式,格式一律为jpg、长边不超过1024像素。投稿时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如未注明拍摄地点,视该作品为不符合参赛要求),组照须标注照片顺序。投稿邮箱:826334431@qq.com,联系人:王瑀, 电话:05782112913

4.作品须以尊重客观真实为原则,在不改变环境要素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后期调整,可以适当调整色彩饱和度,但不能改变拍摄现实原貌,拒绝对色彩进行过度修饰和处理。拒绝电脑特技制作、以合成的作品参赛。如不符合要求作品参赛,经核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涉及相关权益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复制、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征集作品将在丽水摄影节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展出,并编印作品集。

    7.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8.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入选奖100名,奖金各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

201944


附件

丽水市民族村名单_2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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