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8月12日至9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以下简称“市侨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侨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市侨联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12月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立行立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力以赴抓整改落实,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并注重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截止2020年1月11日,已完成问题整改15个;出台制度9项,修改完善制度14项;共上缴违规款项15547元,其中立行立改11550元;对违规违纪的,约谈提醒2人,书面检查2人。
一、关于“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执行上级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丽水市侨联密切联系服务侨界群众制度》,修订《丽水市侨联七届兼职副主席对口联系分工和职责》《丽水市侨联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若干规定》等23项制度,加强日常规范管理。在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二是启动市侨联数据库建设,收集整理原有海外侨团资料142份,重点侨商资料35份,新建重点侨领(侨界知名人士)个人档案403份,新收集海外侨团基本情况13个,收集困难归侨侨眷信息153人,并对数据实行动态管理,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实时动态更新,并推进全市各县(市、区)侨情数据库建设。
三是开展市留联会换届和市侨界名媛会(更名为“丽水市侨界妇女协会”)注册登记、换届工作,取消活动开展不正常的市直机关侨(留)联会,全面推动侨(社)团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二、关于“落实新时代侨务工作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分析会,督促“双百”结对帮扶落实,促成市侨青联捐助缙云仙都街道田村留守儿童1万元。截至目前33个结对村已到位帮扶资金185.993万元。同时,对市委巡察反馈的“百侨助百村”问题进行剖析反思,回顾活动阶段成果并理清下步思路。
二是推进成立丽水市“大侨务”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推动建立“大侨务”工作体系。组织开展“问海借力·侨商回家”系列活动,已牵线洽谈项目4个。推动建设“最多跑一次”为侨服务“全球通”平台。
三、关于“班子集体决策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健全《党组会议制度》《主席办公会议制度》等,建立财务审核小组,严密财务支出程序。组织学习《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提高意识,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
四、关于“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开展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活动,为侨联事业发展注魂赋能立根。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方案,指导各侨团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深入研究侨联领域意识形态有关形势和任务,制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分工,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侨联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有台帐。
六、关于“落实组织人事工作要求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丽水市市直统战系统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提升业务水平和规范操作能力。制订《丽水市侨联第七届兼职副主席履职守则》和《丽水市侨联第七届常务委员、委员履职守则》,实行考勤、奖励、退出机制。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七、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各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开展了自我批评。成立了市侨联机关党支部,并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组织力。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按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及时规范收缴党费,落实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
八、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改
加大基层调研力度,加强对非重点县侨联工作的指导。出台《市侨联第七届兼职副主席对口联系分工和职责》。建立公文、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收文、发文程序和档案工作。
九、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问题的整改
清退相关违规报销费用,对相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并书面检查。组织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出台《市侨联廉洁自律“十个不准”》。
十、关于“干部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丽组通〔2018〕7号文件),掌握有关程序要求。完善《丽水市侨联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相关流程,严格按规定执行干部出国(境)审批。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十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建立《丽水市侨联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按要求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开展廉政谈话和检查督促。全力配合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十二、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登记注册丽水市侨界名媛会,更名为丽水市侨界妇女协会,并申请对公账户,停止丽水市侨界名媛会会费不规范支出现象。建立健全党组会议制度、财务审核小组、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财务管理。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明财经纪律。
下步,市侨联党组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推进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用好“四种形态”。二是坚持以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督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持续发力,扎实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管用制度。三是高质量推进侨联工作上新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通过构建“大侨务”体系,深化“问海借力”,促进海外华侨回乡创业,以丽水的“世界华侨”造就华侨经济的“世界丽水”,推动侨联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091946(工作时间);单位地址:丽水市行政中心11楼1121办公室,邮编:323000;电子邮箱:zjlsql@163.com)
中共丽水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