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下发的《浙江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初步推荐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各地申报意见及工作实际,经有关部门推荐及审核,并经省级表彰奖励主管部门、省民宗委联合初审同意,现将丽水市推荐模范集体和个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模范集体名单
1.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丽水学院民族学院
3.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4.莲都区丽新畲族乡人民政府
二、模范个人名单
1.雷应江,男,畲族,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2.徐嵘,女,汉族,198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丽水市委统战部民族工作处处长
3.蓝水林,男,畲族,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遂昌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长
4.杨惠民,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龙泉市竹垟畲族乡党委书记
5.金海伟,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共云和县委统战部民宗科副科长
6.兰土金,男,畲族,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松阳县象溪镇象溪圩村支部书记
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求署报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都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和问题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6日下午17时。
联系及监督电话:
0578-2098760(丽水市委统战部民族工作处)。
丽水市委统战部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