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委将于2020年5月中旬对市委统战部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约谈、微信举报等方式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或对巡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9年5月11日—2020年6月10日
二、巡察对象
重点是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包括省管干部)
三、巡察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全省市县党委巡察办主任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根本定位,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职能及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围绕“四个落实”,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突出“三个聚焦”,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监督,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打好“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服务”、“两山”发展理念、高质量绿色发展等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
四、巡察组联系方式
丽水市委第一巡察组
联系电话:17357899717
邮政地址:市行政中心1731室
电子邮箱: lssw2016xcz1@163.com
微信公众号“清廉丽水”: qinglianlishui。
二维码:
中共丽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