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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6-08 17:02

  一、丽水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负责协调市级重大统战活动,督促检查各项统战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向市委反映党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助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市级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市级各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协调全市宗教专项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联系台湾各界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等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8、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9、管理丽水海外联谊会、丽水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10、负责指导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门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统战工作;指导市侨联工作,并在人事安排和贯彻统战政策方面进行指导。

  11、承担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局属民族宗教事务中心预算。

  二、市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统战部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统战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市委统战部2019年收支总预算1265.04万元

  (二)关于市委统战部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9年收入预算126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5.04万元,占100%;

  (三)关于市委统战部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9年支出预算1265.0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8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32.13万元,占57.87%;日常公用支出114.11万元,占9.02%;项目支出418.8万元,占33.11%。

  (四)关于市委统战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5.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65.0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88万元。

  (五)关于市委统战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5.0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79.56万元,主要是2018年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2.71万元,占88.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45万元,占7.7%;卫生健康(类)支出44.88万元,占3.5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项)财政拨款数为124.8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发展和民族乡镇补助、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承办浙江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港澳事务(项)财政拨款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港澳侨台工作事务。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03.91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公车运行、通讯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世界丽水人大会费用支付、港澳台侨工作经费、丽水市光彩事业促进会运转、网络界知识界人士联谊、调研等支出、党派干部活动经费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数为15.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遗属困难补助等费用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52.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21.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拨款数为7.4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数为44.8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支出。

  (六)关于市委统战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6.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市委统战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委统战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84万元,增长137.2%,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7.2%。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各县(市、区)统战系统、党外代表人士、华侨、宗教界人士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增加的原因:因实际工作需求需接待的公务活动次数预计有所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 

   3.2019年因公出国(境)预算0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公出国(境)预算均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4.1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49万元,下降5.38%,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节省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委统战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委统战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委统战部项目资金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5.0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丽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责任编辑: 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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