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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6-08 17:07

一、丽水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负责协调市级重大统战活动,督促检查各项统战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向市委反映党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助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市级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市级各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协调全市宗教专项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联系台湾各界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等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8、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门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统战工作;指导市侨联工作,并在人事安排和贯彻统战政策方面进行指导。 

    10、承担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市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统战部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统战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市委统战部2020年收支总预算5185.21万元。 

    (二)关于市委统战部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0年收入预算518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85.21万元,占100% 

    (三)关于市委统战部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0年支出预算5185.2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7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55万元,占18.42%;日常公用支出274.21万元,占5.29%;项目支出3956万元,占76.29% 

    (四)关于市委统战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85.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185.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71万元。 

    (五)关于市委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85.2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3920.1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市侨办牵头的中南布拉格(华侨城)项目补助资金,二是增加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境外工作专班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1.9万元,占28.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32万元,占2.09%;卫生健康(类)支出233.99万元,占4.51%城乡社区支出3371万元占65.0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项)财政拨款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发展和民族乡镇补助、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 

    (2)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港澳事务(项)财政拨款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港澳侨台工作事务。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62.9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通讯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112万元,主要用于侨务工作经费、教育培训经费、部机关日常工作经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数据库(数字转型)、世界丽水人联谊总会分会成立经费、乡贤经费、党派干部活动经费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51.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25.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拨款数为9.3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数为233.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支出。 

    (六)关于市委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9.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74.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市委统战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委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17万元,增长23.83%,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降低5%。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各县(市、区)统战系统、党外代表人士、华侨、宗教界人士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增加的原因:因机构改革后,市侨办纳入统战部机关,需接待的公务活动次数预计有所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3.2020年因公出国(境)预算0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公出国(境)预算均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4.2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0.1万元,增长140.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委统战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市委统战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委统战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5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丽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统战部)(过渡页已处理,表9请手工填报).xlsx

(   责任编辑: 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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